非 法收购废机油双阳区罗某某被行拘10日
- 2021年10月14日10:00
- 参与互动
分享: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联合区公安机关、区交通运输部门查获一起非 法收购废机油案,现场查获废机油2.36吨,非 法收购废机油的罗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接到举报:有人驾驶疑似改装过的蓝色货车(车牌号为吉B××××3),在双阳区泰富家园A区附近违法从事收购废机油行为。该分局随即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取证,同时联系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扣押了该货车。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货车车主进行依法询问后确认:该车主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7月2日从双阳区3家汽车修理部共收购13桶废机油,尚未来得及销售。
相关执法部门充分搜集违法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中非 法收购废机油的货车车主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严格“四个配套办法”的落实,重点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四个方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快推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有效实施,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7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接到举报:有人驾驶疑似改装过的蓝色货车(车牌号为吉B××××3),在双阳区泰富家园A区附近违法从事收购废机油行为。该分局随即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取证,同时联系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扣押了该货车。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货车车主进行依法询问后确认:该车主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7月2日从双阳区3家汽车修理部共收购13桶废机油,尚未来得及销售。
相关执法部门充分搜集违法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中非 法收购废机油的货车车主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态势,严格“四个配套办法”的落实,重点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四个方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快推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有效实施,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