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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法贮存危废机油!滦南1人被行拘7日

近日,滦南县公安局胡各庄派出所查处一起非 法贮存危废机油案,1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9月10日,该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1户人家院内、墙外堆放有大量废旧油桶,随后对该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共有3个铁制油桶内存放有废机油,民警立即传唤房主范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范某承认其在未办理危废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院内存放油桶和废机油,对非 法存贮危废机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范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示:★ 因废弃机油含有剧du化学物质,我国相关法律将其定义为危险废弃物,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的经营活动。希望企业或个人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来源:滦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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