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举办时间:
2022-03-09 ——2022-03-09
举办场馆:
东北师范大学
具体地址:
本部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
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茅箭区教育人才队伍质量,增强人才队伍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100人(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有中小学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 先上岗、再考证 。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4.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 日上午9:00-12:00(待定)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待定)
报名准备资料:
(1)《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2)(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对未取得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 先上岗、再考证 );
(4)个人自传、学科成绩单、荣誉证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
2.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待定)
2.考核地点:(待定)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公费师范生,由招聘单位结合报考资料、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防疫要求
报名当天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定,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 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0719 8686936
附件1:《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为进一步提高茅箭区教育人才队伍质量,增强人才队伍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100人(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有中小学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 先上岗、再考证 。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4.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 日上午9:00-12:00(待定)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待定)
报名准备资料:
(1)《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2)(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对未取得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 先上岗、再考证 );
(4)个人自传、学科成绩单、荣誉证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
2.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待定)
2.考核地点:(待定)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公费师范生,由招聘单位结合报考资料、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防疫要求
报名当天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定,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 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0719 8686936
附件1:《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2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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