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有序推进课题研究,参加开题、中期和出站报告答辩;
2.完成季度报告和论 文发表;
3.赴课题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实践,推动研究成果应用;
4.参加调研、行内外会议、路演等研究交流活动。
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近两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2023年上半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或课题相关专业的知识背景;
3、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流畅的英语阅读和交流能力;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6)175号文、银复(1987)86号文批准成立的商业银行,由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深圳招商局蛇口工业区设立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人 民 币1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蛇企字0345号,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号为银证字第0497号。经中国人民银行(1989)12号文批准,本行吸收六家新股东入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4亿元,实收资本人 民币4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蛇企字 0025号,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号为银金管字第9-0006号。一九九四年,本行根据深圳市人民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3]73号文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90、132、133号文批准,进行股份制改组并调整新增发行股份数量和股权结构。改组后,股本为人 民币11.23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1686(4-4)。一九九六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93号文批准,同意本行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民币28.07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686-X。一九九八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8]173号文批准,同意本行股本增加人 民币14亿元,一九九九年募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民币42.07亿元。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号为1111584000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1686。二零零二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33号文批准,本行于三月十九日至四月一日期间以每股人 民币7.30元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5亿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扣除上市发行费用及加上筹金利息收入后,共募金现金净额人 民币107.69亿元。上述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交易。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本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 民币57.07亿元。二零零四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银监复[2004]106号文批准,本行将资本公积人 民币11.41亿元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57.07亿元增至人民 币68.48亿元。二零零五年,经银监会银监复[2005]331号文批准,本行将资本公积人民 币34.24亿元转增资本。另外,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行共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为人民 币1.02亿元和人 民币4.73亿元。上述二零零五年股本变动事项,本行股本由人 民币68.48亿元变更为人 民币103.74亿元。本行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以每10股转增0.8589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人民 币9.71亿元转增股本。另外,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行共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为人民 币9.38亿元和人民 币43.27亿元。本行的H股已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主板上市,以每股港币8.55元的价格发行了22亿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的H股。并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行使超额配股权,以每股港币8.55元的价格发行了2.2亿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的H股。上述二零零六年股本变动事项,本行股本由人民 币103.74亿元变更为人民 币147.03亿元。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本行除总行外设有深圳分行、上海分行、北京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广州分行、武汉分行、兰州分行、西安分行、成都分行、重庆分行、杭州分行、福州分行、济南分行、天津分行、大连分行、乌鲁木齐分行、昆明分行、合肥分行、郑州分行、哈尔滨分行、南昌分行、长沙分行、厦门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无锡分行、苏州分行、香港分行、青岛分行、东莞分行、绍兴分行、烟台分行、泉州分行、常州分行、太原分行及佛山分行。另外,本行还设有北京及美国纽约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