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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碳汇体系建设与碳中和

林业碳汇体系建设与碳中和
 
演讲人:方恺 演讲地点: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 演讲时间:2023年3月
 
 
  方恺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 尖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双碳’目标下区域协同减排机制与调控策略研究”首 席专家
 
  林业碳汇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包含现代化和生态化两大内涵。现代化意味着要将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等经济和民生建设目标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化意味着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可持续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碳达峰碳中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因此,高质量推进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将碳达峰纳入碳中和视野进行布局规划;另一方面,有助于“以点带面”,待模式和经验成熟后逐步向全国推广应用。
 
  在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生态系统碳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林业为例,其碳汇生态资源的科学经营与有序交易既能大幅提升区域固碳能力,又能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协同推动“双碳”目标、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的汇聚点。从理论层面看,可交易的林业碳汇可视为一类生态产品。关于“生态产品”的概念尚无定论,其内涵多囿于农、林产品等狭义范畴,鲜少关注林业碳汇等具有负碳效应的广义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实现机制;从市场层面看,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和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部分控排企业的碳汇购买需求加大,市场对重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呼声持续高涨,为林业碳汇体系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从战略层面看,尽管能源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但化石燃料的刚性需求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存在,因此通过植树造林等生态系统增汇抵消碳排放成为实现碳中和的必然选择。总之,林业碳汇交易的重要性不断彰显,为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了现实抓手。
 
  然而,现阶段的林业碳汇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少制约因素。首先,林业碳汇生态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较低,难以实现招商资源与项目之间的高度匹配,导致盲目开发和无序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林业碳汇生态资源形态多样,常呈现碎片化分布格局,难以准确探明其真实本底情况;再次,林业碳汇的分散化经营难以发挥产业辐射作用,加之缺乏公众参与的有效渠道和内生动力,使得碳汇交易对于广大农民的增收带动能力总体偏弱。




(来源:碳排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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