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预警公告
- 2024年5月6日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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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安徽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商建〔2021〕54号)等相关规定,现更新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产能预警信息。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中理论拆解产能计算公式,即:“地区年总拆解产能=地区年机动车保有量×(4%-5%)”。据市公安交管部门提供,截止2024年3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7.2万辆,理论年总拆解产能为1.49~1.86万台。全市拥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1家,为黄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产能约1万辆,年回收报废机动车2600辆,年回收量占实际年拆解产能的26% 。虽然全市实际年总拆解产能未超过理论年总拆解产能,但实际拆解产能已远远超过实际报废回收量,全市报废率仅为0.7%,全市产能过剩率为74%。
支持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为促进全市报废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避免企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现对该行业发布产能过剩预警提示。
黄山市商务局
2024年5月6日
(来源:黄山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