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 2024年4月26日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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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精神,按照《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如有异议,请与贵州省商务厅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
联 系 人:贵州省商务厅运行处 龙熙
联系电话:0851-88555390
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额度
按照财政预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省对下资金,共90万元。
二、各市(州)资金分配情况
贵阳市:10万元,遵义市:10万元,六盘水市:10万元,安顺市:10万元,铜仁市:10万元,毕节市:10万元,黔南州:10万元,黔东南州:10万元,黔西南州:10万元。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支持各市(州)商务部门围绕大型综合商场、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重点商务领域,开展日常监管、建立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激励机制等工作使用。
四、资金管理和进度安排
本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市(州)商务局负责管理、统筹使用。省财政资金下拨后,各市(州)商务局按季度报送工作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使用进度第二季度要达到60%以上,三季度要达到90%以上,于12月初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全部使用完,并在2024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报告等。
附件: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 | |
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
地区 |
合计 |
贵阳市 |
10.00 |
遵义市 |
10.00 |
六盘水市 |
10.00 |
安顺市 |
10.00 |
毕节市 |
10.00 |
铜仁市 |
10.00 |
黔南州 |
10.00 |
黔东南州 |
10.00 |
黔西南州 |
10.00 |
合计 |
90.00 |
(来源:贵州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