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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精神,按照《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2024年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如有异议,请与贵州省商务厅联系。

   公示时间:2024426日至20244月30

   联 人:贵州省商务厅运行处 龙熙

   联系电话:0851-88555390


2024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资金额度

照财政预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省对下资金90

二、各市(州)资金分配情况

贵阳市:10万元,遵义市:10万元,六盘水市:10万元,安顺市:10万元铜仁市10万元,毕节市:10万元,黔南州:10万元,黔东南州10万元黔西南州:10万元。

、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支持各市(州)商务部门围绕大型综合商场、报废机动车拆解、成品油流通、燃气餐饮企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重点商务领域,开展日常监管、建立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激励机制等工作使用

资金管理和进度安排

本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市(州)商务局负责管理、统筹使用。省财政资金下拨后,各市(州)商务局季度报送工作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使用进度第二季度要达60%以上,三季度要达到90%以上,于12月初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全部使用完,并在2024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报告等。

附件: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4年商务领域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地区

合计

贵阳市

10.00

遵义市

10.00

六盘水市

10.00

安顺市

10.00

毕节市

10.00

铜仁市

10.00

黔南州

10.00

黔东南州

10.00

黔西南州

10.00

合计

90.00


(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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