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通知
- 2024年4月24日0:00
- 参与互动
分享:
北京地区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4〕295号)要求,根据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文件规定,凡于2024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业务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填报业务备案(表三)(填报数据应为2023年度企业业务情况)。
填报提示: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后,在应用名称里选择“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进入应用-业务数据填报-业务备案-点击新增选择2023年度。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咨询电话:010-67870108。
二、企业在数据保存并上报且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再打印一式两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三)》,由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至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自主城6号楼309室。
联系人:李茜、李小蕾;电话:010-64621398。
特此通知。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 普货车撞上油罐车?岳阳这场危货运输应急演练很“硬核”2024/4/26
- 日照口岸“水水中转”集装箱增长超四成2024/4/30
- “德宏—仰光”全货运航班首航2024/4/30
- 台州三门港口岸正式开放后首艘外轮顺利出港2024/4/30
- 通关效能不断提升 一季度上海口岸汽车出口突破50万辆2024/4/30
- 广州海事自主研发“危险货物快筛系统” 提升口岸安全水平2024/4/30
-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4/30
- 石门县强化铁路专用线安全生产监管2024/4/25
免责声明:
- 1、
- 任何注明“来源:网优fengj.com”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网优fengj.com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网优fengj.com”。
- 2、
- 任何非注明“来源:网优fengj.com”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网优fengj.com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3、
- 网优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建议,使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