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编制有关数据的通知
- 2024年4月20日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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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0日第1号会议纪要工作部署,为做好涉及商务部门固废污染防治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会同供销、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经信、邮政等部门进行摸排,并组织企业填报附件1-5于4月30日前报至市商务局。
联系人: 杨 圣 联系电话:3051719
邮 箱: szswjsck@126.com
附件:1.2023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处理情况统计表
3.2023年全市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拆解处理情况统计表
4.2023年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统计表
5.2023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况统计表
(来源:宿州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