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地获评“自治区森林乡镇”
- 2024年3月16日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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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草局印发《关于授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等19个地区“自治区森林城市”“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的决定》,我市临河区干召庙镇、城关镇和五原县复兴镇、和胜乡获“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自治区森林乡镇”和绿化美化示范县、示范村创建,充分挖掘绿化空间,绿化成效提升明显。接下来,我市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积极开展第三批“自治区森林乡镇”创建。今年,全市计划打造5个“自治区森林乡镇”、1个绿化美化示范县、74个绿化美化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优美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