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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类】业绩可否可作为资格条件

问:请问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没有指定特定金额、特定行业和特定数量的业绩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如果作为资格条件是否对新成立的公司不公平,属于排斥小微企业的情形(经营年限)。


答:所述情形不宜作为资格条件。


(来源:揭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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