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网优fengj.com > 网优资讯 > 政策解读 > 《关于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工作任务

(一)引进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每年转化农业实用科技成果300项。

解读:将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及各农业科研单位的成果进行推广,包括农业技术承包应用推广。

(二)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人才,实现“村有一批科技骨干、户有一名科技能人”,结合星火科技培训,每年培训农民20万人次。

解读:结合市星火中心每年承担的农业科技培训任务,加上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任务来实现20万次的培训。

(三)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每年培育2000个科技核心示范户,辐射带动40000个农户。

(四)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科学配置资源,以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农村特色资源有机结合,形成农村科技特派员和农民的利益互动机制。

解读:通过农村科技特派员的技术和影响力,与农户生产、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增产增收。

二、特派员选派

(一)选派对象农村科技特派员要根据农村需求,从政治思想表现好,有较强责任心、有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特长或专门技能的省市涉农院校、机构科技人员,县乡农技人员和有农村实际工作经验的拔尖乡土人才中选派。其中拔尖乡土人才要占到50%以上。

解读:拔尖乡土人才包括种养殖大户、科技园区科技负责人、龙头企业带头人、农村合作社带头人等。

(二)派驻方向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集成整合资源,以扶强扶优为重点。既要注重急需科技扶助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基地和有资源优势、发展潜力的经济强村、重镇等,也要兼顾贫困、偏远、经济发展较落后的乡村,整体推进扶贫重点村选派工作。

解读:特派员派驻要整体布局,进行全覆盖,达到重点区域省市专家服务,边远地区乡土人才服务的目标。

(三)选派程序农村科技特派员以基层需求为核心,由各乡镇在充分盘活自有人才的基础上,提出实施项目和人才需求计划;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项目和引进人才需求计划,发布实施项目和人才需求公告、接受申请和报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人选,县(市、区)农村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报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农村科技特派员一般任期1年。

解读:根据各乡镇主导产业和发展需求,向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引进人才需求计划,并与科研单位专家等开展双向选择,经相互协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名单,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进行淘汰。

三、工作要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以项目为载体,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农业技术承包、星火科技培训、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开展科技服务。

解读:以项目为载体,项目即为农业科技入户、农业技术承包、星火科技培训、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项目。

(一)开展政策宣传。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科教兴市战略实施,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协助当地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寻找发展途径,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

(二)创建利益共同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以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逐步形成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回报新机制。

解读:鼓励特派员在农业基层与农民创建利益共同体,为当地农业注入新技术、新品种的同时,以点带面,可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技术的应用推广,进而提高农民的收益。

(三)培育科技示范户。通过服务牵引和典型示范,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大户、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效应;通过跨村跨乡服务,扩大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带动当地及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解读:通过特派员的服务,逐步建立起一批优秀的农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再通过他们来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发展。

(四)实行集约化服务。以主导产业为重点,以项目为载体,实行科技专家、技术人员和乡土人才按专业整合对接,优势互补;及时提供市场信息,进行跨村、跨乡服务,帮助农民科学决策。

解读:根据当地主导产业,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发挥省、市、县的特派员的长处,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

(五)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农村科技特派员培训结合实际、各有侧重,注重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骨干,幅射到农户,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解读:要求农村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培养、扶助、建立起当地的技术骨干队伍。
(六)实现低成本科技推广普及。农村科技特派员积极牵线搭桥,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协作关系,形成“高位嫁接”,将先进适用技术、优良品种和生产开发性项目导入农村,以直接、便捷的方式实现低成本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

四、特派员待遇

(一)农村科技特派员的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编制、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等)在派出期间由行政关系所在单位给予保留和发放,并保证享有正常的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和职称评聘等待遇。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期满,要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对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由农村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组织进行,优秀指标一律不占原单位指标,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通过太原市“科技奖”予以奖励。根据本人意愿可选择继续担任农村科技特派员或返回原单位工作。

解读:农村科技特派员实行每年考核制,由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自愿原则重新进行下一年度的选派。

(三)农村科技特派员可以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入科技服务,并取得合法报酬;可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承担科技项目等,但不得侵犯派出单位知识产权和合法利益。

解读:农村科技特派员投入科技服务,可以取得合法报酬。

(四)市科技局每年向农村科技特派员安排一批农业技术承包项目、星火科技培训项目、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从科技三项费中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形成合理的投入机制。

解读:建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包括农村科技特派员、农业技术承包项目、星火科技培训项目、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由政府经费支持和引导,形成一套互补的农村服务体系。

(五)农村科技特派员每月领取补助费300元(包括交通费、下乡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解读:每人每月共补助300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50元,县(市、区)财政补助150元;全年补助3600元。

 

相关链接:《关于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

(来源: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给我留言

留言

免责声明:
1、
任何注明“来源:网优fengj.com”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网优fengj.com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网优fengj.com”。
2、
任何非注明“来源:网优fengj.com”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网优fengj.com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3、
网优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建议,使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风险自负。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