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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行政执法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农业行政执法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23年6月7 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温州市政府出台《温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将服务与法治相结合优化农业农村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农业农村领域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内生增长,而且还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深入实施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建立“惩教并举、审慎包容、轻微免罚”的服务型农业执法新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该《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八部分以及三个附件。前八部分主要内容为农业行政执法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具体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行“首违不罚”清单,推行农业柔性执法,实施“执法+服务”模式,推进农业纠纷化解,推动企业行政合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农业执法监督等八项措施。附件1为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主要明确了20个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附件2为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行政检查流程图。附件3为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流程图。

三、实施时间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联系处室为: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0577-86068709。

2023年6月18 日



(来源: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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