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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饶市万鄱固废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发放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上饶市万鄱固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对申请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经2023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第4次联审会议研究同意,并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发放你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3年2月,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以饶环评字〔2023〕14号文对你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场所(试点)项目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3年4月,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你公司进行了技术审查,认为你公司具备总规模为5000吨/年的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能力。鉴此,我厅原则同意发放你公司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范围、规模与期限

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30个类别191个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5000吨/年;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

三、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要求

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依法依规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你公司所持有的危险废物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危险废物不得委托、转让、倒卖给无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立经营管理台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理危险废物原料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你公司必须在每月前5天内通过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报送上一月经营情况报表。

(二)严防污染事故。你公司需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防护,严格落实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禁止收集具有爆.炸性、剧毒性、反应性、感染性的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成分不明和环境风险不可控的危险废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必须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要注重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三)规范贮存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构建“五全”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赣环固体〔2021〕43号)有关要求,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理危险废物原料的类别、来源、去向等事项,并按要求在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及时填报;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3个月,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有效库容的60%,确需延长期限的,须报我厅批准。

(四)加强日常监管。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上饶市万年生态环境局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上饶市万鄱固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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