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设备出口的增值税问题
- 2021年8月2日11:58
- 参与互动
分享:
问题描述
公司将旧设备(2015年购入)出口国外,目前是根据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呢?还是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专家回复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 票(外销发 票)、其他普通发 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六)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问题描述
公司将旧设备(2015年购入)出口国外,目前是根据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呢?还是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专家回复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 票(外销发 票)、其他普通发 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六)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来源:中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