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期货业第十一次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的通知
- 2021年2月26日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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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7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于2021年2月27日组织参与证券期货业第十一次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应急演练要求每家会员至少有一个远程交易席位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会员,需提前书面(盖章文件)报备郑商所。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第十一次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指引》(附件1)要求,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应提交《第十一次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反馈表》(附件2)、《第十一次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系统恢复完成报告》(附件3),并确保下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
特此通知。
(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