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要求》解读
- 2020年9月22日15:15
- 参与互动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技术要求》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现做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山东省柴油车保有量逐渐增多,目前已达150万辆,据统计,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0%以上。按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有关要求,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车载排放诊断远程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由于国家尚未正式出台有关技术规范文件,全省在推进该项工作中缺乏相应技术指导和依据,因此编制了本《技术要求》。 二、主要思路 依据现行有关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车载终端基本要求、接入要求、监控平台要求等。为实现“实时监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变化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情况”,《技术要求》明确了车载终端采集发动机数据,车载终端、市级平台、省级平台系统架构和数据传输等方面要求。 三、适用范围 《技术要求》适用于山东省行政辖区内在用第五排放阶段的重型柴油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吨)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相关工作。鼓励新车生产企业将在山东省注册登记的第五排放阶段的重型柴油车车辆监控信息按照《技术要求》向省级平台转发。 四、主要内容 《技术要求》主要分为基本要求、接入要求、平台要求三个方面。基本要求包含车载终端资质、静态信息注册登记流程、数据传输对接联调把控等方面;接入要求主要涉及终端构成、安全、功能、数据采集、性能等方面;平台要求针对数据传输框架,对自建市级平台和第三方平台与省级平台数据转发时的通讯协议以及数据上传流程分别作了规定。 《技术要求》对数据包、数据单元、拆除报警、防篡改备案信息等统一要求,可有效规范接入平台通讯数据格式,提高市级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向省平台传输的数据质量。通过要求确定静态信息,可准确掌握纳入监控范围重型柴油车的基本信息,做到“一车一档,一车一控”。 五、环境效益 《技术要求》的实施,有效推进全省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与联网工作,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对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物的实时监控能力,可有效筛选超标排放车辆,及时督促车主维修;通过监控尿素箱、油箱液位变化,对加注尿素或柴油后车辆排放出现明显超标的,根据定位信息确定加注点,为打击销售劣质尿素和油品行为提供线索,强化对车用油品的监管。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监控技术要求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