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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抽查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产品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7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和1家企业拒检情况(生产加工环节)的公告》。据公告,2019年3月份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加工环节对水泥等19种产品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查。其中,1批次产品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不合格,承检机构为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次抽查了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南阳、商丘等7个省辖市和巩义1个省直管县(市)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及《河南省2019年第2批生产加工环节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熔结性(断裂弯曲负荷)、尺寸稳定性、吸水率(体积分数)、氧指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新郑市和兴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压缩强度实测值为90kpa, 标准规定≥100 kpa;表观密度实测值为17.1kg/ m³,标准规定≥20 kg/ m³~<30 kg/ m³;断裂弯曲负荷实测值为18,标准规定≥25。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文章摘编自: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新闻网


(来源: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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