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遇上挥舞钢管要拼命的怎么办!
- 2019年8月24日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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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遇上挥舞钢管
要拼命的怎么办?
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处罚是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撒手锏”,但如果这“撒手锏”遇上了暴力抗法,结果会怎么样呢?我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从事基层安监执法工作多年,现在回想起曾遇到的一次暴力抗法行为,我仍感触良多。
藏身居民区的“黑窝点”2011年5月的一天,我接到群众举报。举报者称在城中村某处有一处非法储存、倒装液化石油气瓶的“黑窝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后,我和北林路街道安监办的几名同事一道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口增多,我所在的辖区催生了一批利用改装压力容器进行液化气充装销售的小门面,且生意很好。但我们执法人员深知这些非法储存倒装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就是藏在居民区里的“炸弹”,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按照举报线索,我们找到了一个单层砖瓦结构的平房。进入这个平房后,所有人大吃一惊,不足20平方米的狭窄空间里散发着刺鼻的液化气味道,重重叠叠堆放着数量众多的液化气瓶。随后,我们在现场查获一批液化气钢瓶和倒装液化气的设备。很明显,这就是一个涉嫌非法倒装液化气的“黑窝点”。周围居民楼林立、人口密集,在这种环境下进行液化气倒装,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我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随后,我们来到王某(女店主)的店铺进行检查,向其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来意。王某一听我们是来调查倒装液化气的情况后,就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情绪,或是房门紧闭佯装无人,或是态度恶劣,企图迫使我们知难而退。
在我下达执法文书要对其液化气罐和倒气工具进行依法清理暂扣时,王某见情况不对,急忙掏出手机给男店主通风报信。一刻钟不到,男店主气急败坏地赶来,只见他手中握着一根碗口粗的钢管,暴跳如雷:“今天你们谁敢收我的东西,不把东西还给我,我就跟谁拼命!”说着,他向我们挥舞钢管,试图阻碍执法。
我看他牙齿咬得“咯咯”响,眼里冒着火,心说这架势不妙,便佯装镇静给他讲起倒装液化气的危险。没想到他不但充耳不闻,还捋起袖子跨上执法车,将我们刚刚抬上执法车的倒罐设施及液化气钢瓶卸下。同行的执法人员向上级汇报执法受阻情况,并报警求助。为了防止男店主情绪激动造成人员伤害,我们始终保持较为冷静的情绪,没有与之发生正面冲突。半小时左右,派出所的警车来了,民警将男店主口头传唤带到派出所调查讯问取证。我们当即采取处置措施,查封了该窝点,对倒罐设施及液化气钢瓶进行暂扣,并转移至安全区域,消除了事故隐患。
事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该男店主因阻碍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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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暴力抗法适用的法律: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贴士
作者:惠军伟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孟德轩